一、严肃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禁散发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及言论,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大局。
二、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不报、迟报、瞒报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严禁传播未批准公开的工作信息,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工作秘密、个人隐私。
三、严肃工作纪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重点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严禁推诿扯皮、拖延不办;严禁不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职守、缺会替会。离开学校所在地必须向分管(联系)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严肃群众纪律。增强服务意识和群众工作本领,通过民主法治渠道,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严禁矛盾上交;严禁对待师生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严禁漠视、侵害师生利益。
五、严肃廉洁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肃生活纪律。弘扬和谐健康文明的校园风尚,严禁搞“圈子文化”,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禁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严禁从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