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河南省教育厅年度培训安排,决定举办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2024年第三十二期培训班。培训班由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大学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
报到地点: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干部培训中心。
二、培训对象
全省第一批和第二批40所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负责人和全省50所民办中小学规范提升项目学校负责人,每校1人,共计90人。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民办学校法律风险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办学特色交流,实践教学等。
四、工作要求
1.本次培训班是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系统轮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动民办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重要举措,纳入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请高度重视,制定周密培训计划,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组织实施,取得扎实成效。
2.各地市教育局要建立培训人员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培训人员管理及履行请销假手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3.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财务规定核销,其他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具体由河南大学负责管理使用。
4.为方便组织培训,建立培训班临时班级群。请参训人员及时扫码入群(二维码见附件2)。如二维码过期,请联系添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18637859259)。
五、其他
1.请各地市教育局于11月20日下午16:00点前将参训学员
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gbpx@henu.edu.cn。
2.未尽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以下联系人。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联系电话:0371-69691850
河南大学联系人:
商莹莹,联系电话:18637859259
附件:
1.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2.培训班二维码
河南大学干部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