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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1-11 11:4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8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设置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积极开展社会需求调研,结合历年招生生源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坚持质量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自我评价机制。聚焦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我省发展行业人才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合理地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

二、专业设置对象

拟于2022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

  1. 专业设置管理

    1.突出特色优势。各学院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开设成人高等教育专业。2022年我校仅设置专升本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招生,不设置专科层次招生。

    2.优化专业布局。各学院要逐步优化专业布局、层次、结构,严把专业建设质量关,根据自身办学条件适量增减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少于 20 人的一般性专业原则上停招1 年。

    3.注重人才培养。各学院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过程投入,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制订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所有拟招生专业须制订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开齐思政课程,课程设置及课时与培养目标相匹配。杜绝人才培养方案照搬照抄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课程名称不规范、学分学时不达标、思政课开设不符合要求等。

    四、专业设置备案

    1.专业设置依据

    以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为依据,须在我校已开设且有在校生的全日制教育本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且不能另含专业方向。以历年已核验过的专业信息数据及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为准。

    2.专业设置增补

    各学院可提出专业增补(含停招后恢复招生的专业)建议并提交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认证报告、专业简介等。由学校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定。

    3.专业备案材料

    (1)学院填写并报送《河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

    业备案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拟招生专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2)。

    (3)拟招生的特色和优势

    (4)新增专业须提供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将加盖公章的《河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表》(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拟招生的特色和优势各一份纸质材料(新增专业须提供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经学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201办公室,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34624835@qq.com。

    2.有关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招生专业备案联系人:王晓娟,电话:0371-25661200。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联系人:王琦,电话:0371-22195160。

    继续教育学院于2022年1月20日前进行材料汇总,根据学校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并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我校的2022年拟招生专业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7日

附件【附件1:河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22年模板).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