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院行字[201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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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统一照像的通知
各学院及函授站:
为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和规格,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2013届秋季和2014届春季毕业生仍须由国家教育部委托新华社河南分社统一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1、凡我校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我校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2、各学院和函授站要充分重视,准确地做好学生信息登记,并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学生信息以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如有教学点或函授站,由办学学院负责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照像。
3、拍摄前,由办学学院按要求完善学生信息。所有数据必须与教育部学籍管理库备案的学籍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4、采集图像用于制发毕业证书,为保证照片质量,拍照时宜穿深色正装,不能穿兰色衣服。
5、2013届秋季和2014届春季毕业生定于2013年3月30、31日在河南大学中山校区拍摄。因故未拍或漏拍的学生自行到高等教育图像信息河南采集中心补拍。(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电话:0371——65582410,65975186。)
5、照像费用每生15元,办学学院收齐后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6、学生凭交费凭证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见附件)。
7、办学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图像校对工作。为了严厉打击学历造假行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更新了学历电子注册功能,现已执行“无电子图像信息的学生,不予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8、各学院照像具体时间如下:
(1)三月三十日
上午:药学院、护理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下午:艺术学院、医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光电子学院、外语学院、环境规划学院、东京临床学院
(2)三月三十一日
上午: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下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9、各学院必须由成教办负责人带队,服从安排,维持好本院学员的现场秩序,按照规定时间有序照像。
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五日
存 根
姓名 ,学号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凭证
同学(学号: )
请持此证到河南大学中山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照像。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地址:开封市中山路北段64号